科室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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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规范伦理委员会对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工作,保证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符合科学和伦理要求,根据《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世界医学会《赫尔辛基宣言》、国际医学科学组织《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我院于2017年3月成立赣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伦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主任委员2人,委员19人,秘书1名,副秘书1名。其中男性委员11人,女性8人,院内委员13人,院外委员6人;委员来自各行各业,有从事医药相关工作人员13人,从事法律工作人员2人,从事社会工作人员2人。伦理委员会对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旨在保证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促进药物临床试验科学、健康地发展,增强公众对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信任和支持。伦理委员会须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独立开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工作,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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