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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医一附院入选全国电子凭证接收端试点单位,系全省唯一入选的医疗机构

发布时间:2023-09-05 来源: 浏览量: 字号: 字号 字号增大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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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联合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布了全国电子凭证试点单位名单。赣医一附院入选为接收端试点单位,系全省唯一入选的医疗机构,现已率先在全省完成接收端试点单位信息系统改造。

据了解,电子凭证是指以电子形式生成和传输的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发票、电子收据、电子合同等。与传统的纸质凭证相比,电子凭证具有便于存储、传输和管理等优点,可以大大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在本次深化试点工作中,试点票种包括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和银行电子对账单等。电子凭证的推广可以促进全流程标准化无纸化处理,减少纸质凭证的使用,降低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赣医一附院围绕“试数据标准、试技术路线、试推广路径”的工作目标,遵循“有序扩围,稳中求进”的原则,有序扩大试点电子凭证的种类和开具范围,推动电子凭证从开具、接收到处理、归档等各环节全流程标准化无纸化处理。

入选试点单位后,该院建立了试点工作专班,积极落实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通过院内各项配套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信息系统验证功能建设完善,对接收到的电子凭证在接收、解析、报销、入账、归档等每个处理环节使用的结构化数据进行全要素验证以确保其真实可靠和未被篡改,按照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接收端试点信息系统进行配置、升级和对接工作,已可对接会计核算系统自动处理数据并生成符合标准的入账信息结构化数据文件,顺利完成接收端全流程入账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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