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字?2016?13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行风建设
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
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12月24日,CCTV-13新闻频道在“新闻30分”栏目中播报了《高回扣下的高药价》,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要求涉事省市卫生计生委和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并要求全国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针对此类情况,举一反三,开展专项工作。学校党政于2016年12月26日对此专项工作进行部署,并于2016年12月27日下发《关于开展医药回扣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医疗行风建设的通知》(赣医党办字〔2016〕24号)。
我院历来高度重视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近年来先后实施了弘扬大医精诚精神、改进医疗服务行动、“红包”专项治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卫生计生行业“九不准”等活动,涌现许多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但不可否认,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存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行风建设工作,树立敬业奉献、治病救人、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现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行风建设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工作的通知》(赣卫纠字〔2016〕3号)及学校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自查自纠
根据本通知精神和2016年12月27日下午科室干部联席会上提出的整治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科室要针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药品招标采购、保管调剂、选方用药和回款等重点环节实施自查自纠工作,于2017年1月8日前要完成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详见附件1-8)报医院纠风办和纪检监察室,确保我院行业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行业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切实加强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行业法规政策、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知晓法规政策,严守制度规范,学习先进事迹、争做先进典型,在全院营造良好行风创建氛围。要加强医务人员实施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和法规政策培训,注重正面先进典型的引导教育,加强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督促广大医务人员严守从业道德规范,认真落实卫生计生系统“九不准”,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实施诊疗服务。
三、严格医院信息管理
切实强化医院医疗服务信息管理,确保医疗诊疗服务信息安全保密。一要加强对药品采购、销售和使用等信息的管理,实施权限管理和痕迹管理,确保相关诊疗用药信息等不外泄,杜绝人为统方现象发生。二要加强医院合理用药软件、“阳光医药”监察系统、反统方软件等医院信息化管理,真正让医药购销和使用信息做到全程封闭运转、保密安全运行、实时监控管理。三要加强信息科、药剂科、医务科、财务科、医护人员等与医药信息岗位相关的重点人员管理,确保医院信息规范安全、不泄露、不外流。
四、积极健全制度规范
针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进一步完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原则规范,细化完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监管措施,强化风险管控。一是要继续与医药经销企业签订《江西省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和《医药购销廉洁承诺书》,加强药品企业及相关人员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强化医药购销诚信体系建设,承诺不违法违规实施药品推广,更不得实施药品回扣和商业贿赂。二是落实医务人员合理选方用药、科学诊治的责任,自觉抵制药品回扣、商业贿赂或其他有损科学诊治的好处费或推广费,并主动接受监督和处罚。三是进一步细化完善药品采购目录制订、采购申报审核、保管调剂、合理使用等环节管理的制度规范,确保制度规范科学合理。四是要加大对辅助用药、独家品种和抗菌药物等重点药品的监管,要强化药品处方点评,实施药品用量品种排名、医务人员使用排名公示和不合理用药医务人员处罚、无原因药品使用异常增长降价或清退等措施,严格规范药品管理。要举一返三,对我院医用耗材也要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加以纠正。
五、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管理是我院行风管理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也是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核心环节,一定要把它作为卫生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各部门、单位在行风建设工作中,要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就要管行风的工作要求,健全党政一把手是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是协同责任人,纪委领导是监督责任人,具体经办科室和广大医务人员是具体责任人,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完善协作联动、分级负责、分线负责的工作措施,把任务分解到岗位、目标细化到科室、责任落实到个人,并严肃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纠风办要会同药剂科、医疗器械科等相关部门对临床促销、进科推销等行为进行明查暗访,确保医院医疗环境风清气正。
六、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不断丰富完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整治的措施和手段,逐步建立健全预防警示常态监管机制,使用明查暗访等工作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问题,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发生发展和扩大蔓延。要坚持把医疗卫生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的收集整理和排查梳理,对发现的可疑线索和违法违规案事件,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对触犯刑罚的案事件,要依法移交公安部门等司法机关处理,对涉事的医务人员或领导干部要按照管理权限报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处理,对涉事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表人,要及时移交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处理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附件:1. 科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2. 科人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3. 科医护人员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4.药剂人员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5.职能科室负责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6.其他行政人员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7.院领导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8.医院重点考核指标数据表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1
科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医药购销和 医疗服务 自查情况 |
自查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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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找环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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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找问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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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问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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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人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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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问题 |
投诉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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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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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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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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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责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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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财务情况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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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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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折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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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名
联系方式
科室负责人签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科人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问题 |
大处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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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检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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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单提成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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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回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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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红包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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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药商钱物或好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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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接受赞助外出考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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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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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统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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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转诊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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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财务 情况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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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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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折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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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名
联系方式
科室负责人签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各科室按附件3-7填表情况汇总后,填写本表。
附件3
科医护人员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问题 |
大处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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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检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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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单提成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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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回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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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红包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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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药商钱物或好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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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接受赞助外出考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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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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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统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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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转诊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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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财务 情况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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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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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折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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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人签名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药剂人员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问题 |
拿回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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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红包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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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药商钱物或好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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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接受赞助外出考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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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统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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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财务 情况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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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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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折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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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人签名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5
职能科室负责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科室
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问题 |
大处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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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检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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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单提成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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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回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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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红包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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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药商钱物或好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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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接受赞助外出考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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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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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统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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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转诊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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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财务 情况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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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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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折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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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人签名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6
其他行政人员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科室
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问题 |
拿回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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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红包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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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药商钱物或好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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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接受赞助外出考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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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统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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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财务 情况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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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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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折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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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人签名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7
院领导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问题 |
大处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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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检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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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单提成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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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回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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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红包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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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药商钱物或好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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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接受赞助外出考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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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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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统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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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转诊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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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财务 情况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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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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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折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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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人签名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8
医院重点考核指标数据表
(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内 容
年 度 |
门诊患者 人均费用 (元) |
住院患者 人均费用 (元) |
药品收入 (万元) |
药品 比例 (%) |
耗材收入 (万元) |
耗材 比例 (%) |
业务 收入 (万元) |
患者对 医疗服务 满意度(%) |
拒收 红包 (万元) |
开展 处方点评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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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 采购 |
其他 采购 |
集中 采购 |
其他 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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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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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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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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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各党总支、群团各部门。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院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印发
黄金院区:
急诊科:0797-8689101
医务科:0797-8689029
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128号
章贡院区:
急诊科:0797-8266028
医务科:0797-8266021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青年路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