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字〔2019〕151号
关于印发《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2019、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2019、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方案》已经医院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2019、2020年
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方案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赣南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9年10月18日
附件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2019、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
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方案
2019、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立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新起点,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坚持以党建促纠风,完善医药购销用全程监管,规范医疗行为,规范学术会议,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营造我院风清气正的卫生健康环境。
一、坚持党建引领推动纠风工作
(一)落实纠风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岗双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围绕年度工作要点,至少进行1次进行专题部署,推动工作落实。主动向纪检监察室汇报纠风工作情况,移交问题线索。
(二)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医院党委对医院行风工作负总责,发挥领导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将党建与业务相结合,纠建并举加强行风管理。完善监督处罚措施,保证“九不准”高压线时时通电。
(三)弘扬行业新风正气。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总结推广行风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宣传先进典范。开展行风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在职干部职工开展1次以上行风教育,对新入职职工行风教育培训率达100%。及时修订行风建设有关制度并推动落地生效。
二、完善医药购销用全程监管
(一)大力保障医药供应。继续推进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落实。组织开展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重点推进医药耗材国产化。
(二)推进医药购销改革。加大抗癌药物管理,强化医保支付结算管理,推进医药准入专项谈判药品省内落地工作。杜绝业务外包、出租或托管药房。重点打击医药行业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推进实施《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医药代表从业行为,改善医疗服务环境。探索建立药品流通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对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部门联合惩戒。
(三)规范药品临床使用。严格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的要求,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不断完善国家基本药物政策。严厉处罚搭售药品行为。跟进国家“4+7”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三、整顿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一)维护患者健康权益。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严厉打击治疗过程中随意增加项目、违规开展禁止类和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超出登记范围执业技术操作、以医疗名义向患者推销产品、使用“医托”或发布虚假广告、夸大宣传诱导患者就医、编造疾病欺骗群众就医、诱使群众接受虚假医疗检查或手术等行为。
(二)持续规范诊疗行为。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范落实。深入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参照处方点评,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监管,重点监控制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监管。围绕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医院外购药品监管。建立不规范、不合理诊疗行为约谈机制。
四、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一)规范医学学术合作。严格规范医学协(学)会、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医药相关企业间的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行为,医务人员不得参与未经医疗机构批准同意的学术推广等活动。推动建立学术合作事前公示、事中监管、事后备案的全流程管理制度。
(二)持续打击骗保行为。根据不同监管对象多发、高发的违规行为特点,综合运用智能监控、现场检查、突击抽查等手段,针对性地开展打击骗保工作。重点打击挂靠医疗证件、伪造票证、在医疗机构或药店周边非法收药等行为。
(三)严惩供销链条违法犯罪。加大对药品、耗材生产经营单位、医疗机构发票开具、使用等情况的检查处理,严查虚开发票、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商业贿赂、洗钱等违法犯罪,维护行业秩序。
(四)加强医疗废物规管理。落实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内医疗废物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分类操作,严惩将医疗废物随意丢弃遗撒、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转让买卖等行为。
附件:1. 2019、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
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
2. 自查报告(模板及要求)
附表
2019、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
重点任务 |
牵头部门 |
完成时限 |
||
坚持党建引领推动纠风工作 |
1 |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岗双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围绕年度工作要点,至少进行1次进行专题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
党办 |
12月底前 |
2 |
主动向纪检监察室汇报,及时报告查处情况,移交问题线索。 |
各部门 |
年底前 |
|
3 |
弘扬新时期职业精神,组织开展行业先进典型评选、表扬和宣传,广泛开展行风教育培训。 |
宣传科 |
年底前 |
|
4 |
每年至少对在职干部职工开展1次以上行风教育,各医疗机构对新入职职工行风教育培训率达100%。 |
纠风办 |
年底前 |
|
5 |
及时修订行风建设有关制度并推动落地生效。 |
纠风办 |
年底前 |
|
6 |
认真贯彻党的建设工作意见,严格落实党委对纠风工作负总责,将“九不准”和纠建并举的行风要求融入医院管理。 |
党办 |
长期工作 |
|
完善医药购销用全程监管 |
7 |
继续推进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落实。组织开展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尤其应当重点推进医药耗材国产化。 |
药剂科、医疗器械科按职能分别牵头 |
年底前 |
8 |
加大抗癌药物管理,强化医保支付结算管理,推进医药准入专项谈判药品省内落地工作。 |
医保科 |
长期工作 |
|
9 |
杜绝公立医院外包、出租或托管药房。 |
院办 |
年底前 |
|
10 |
重点打击医药行业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 |
药剂科、医疗器械科按职能分别牵头 |
年底前 |
|
11 |
推进实施《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医药代表从业行为,改善医疗服务环境。 |
药剂科 |
年底前 |
|
12 |
探索建立药品流通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建立药品供应企业信用机制。 |
药剂科 |
年底前 |
|
13 |
严格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的要求,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执行国家基本药物政策。 |
药剂科 |
年底前 |
|
14 |
严厉处罚搭售药品行为。跟进国家“4+7”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
药剂科 |
年底前 |
|
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
15 |
严厉打击治疗过程中随意增加项目、违规开展禁止类和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超出登记范围执业技术操作、以医疗名义向患者推销产品、使用“医托”或发布虚假广告、夸大宣传诱导患者就医、编造疾病欺骗群众就医、诱使群众接受虚假医疗检查或手术等行为。 |
医务科 |
年底前 |
16 |
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范落实。深入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参照处方点评,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监管,重点监控制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监管。围绕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医院外购药品监管。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纳入行风监管体系,探索建立不规范、不合理诊疗行为约谈机制。 |
医务科 |
年底前 |
|
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
17 |
严格规范医学协(学)会、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医药相关企业间的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行为。推动建立学术合作事前公示、事中监管、事后备案的全流程管理制度。 |
科研管理科 |
11月底前 |
18 |
根据不同监管对象多发、高发的违规行为特点,综合运用智能监控、现场检查、突击抽查等手段,针对性地开展打击骗保工作。重点打击挂靠医疗证件、伪造票证、非法收药等行为。 |
医保科 |
11月底前 |
|
19 |
加大对药品、耗材生产经营单位、医疗机构发票开具、使用等情况的检查处理,严查虚开发票、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商业贿赂、洗钱等违法犯罪,维护行业秩序。 |
财务科 |
11月底前 |
|
20 |
落实医疗废物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分类操作,严惩将医疗废物随意丢弃遗撒、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转让买卖等行为。 |
医院感染管理科 |
11月底前 |
附件2
自查报告(模板及要求)
一、检查概况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行动检查小组走访科室、访谈人员、查看书面资料数量。
(二)开展药品和耗材不合理使用专项治理行动检查小组走访科室、访谈人员、查看书面资料、检查病历、仪器与设备数量等。
二、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应当包括典型问题的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行动方面。
(二)开展药品和耗材不合理使用专项治理行动方面。
三、活动成效及意见建议
(一)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行动方面。
(二)开展药品和耗材不合理使用专项治理行动方面。
要求:
1.检查报告要客观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具体明确,活动成效要以数据说话。
2. 报告重点在于发现问题,各牵头部门检查报告在2019年12月31日前报医院纠风办。
3. 涉及医院违法违纪行为的问题线索均要在报告中体现。梳理、汇报问题线索要严谨细致,有据可查。对一时不好把握的问题,以写实的方法反映。重要问题线索可形成专题材料作为附件,必要时可附上相关印证材料。
抄送:各党总支、群团各部门。 |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院长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印发 |
黄金院区:
急诊科:0797-8689101
医务科:0797-8689029
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128号
章贡院区:
急诊科:0797-8266028
医务科:0797-8266021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青年路23号